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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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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副总经理( 1
人) |
发布日期:2010-9-9 |
专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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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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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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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验:8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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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区: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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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要求:不限 |
所在地区: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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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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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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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要求: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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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算 机:一般 |
食宿提供: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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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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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性质:全职 |
薪资待遇: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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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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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副总经理 职位要求:企业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八年以上工作经验,五年以上企业全面管理工作经验;熟悉企业业务和流程,在团队管理方面有极强的领导技巧和才能;熟悉企业全面运作,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以及很强的战略制定与实施能力。 工作地点:福建省莆田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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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试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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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时请带好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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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应聘时请在邮件中注明应聘职位的名称,并注明该招聘信息来源于(燃气人才网)www.gashr.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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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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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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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是位于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路西段梅园桥A栋,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240万元,成立于2001年1月。
公司经营范围为:经营城市管道燃气、罐装液化气、钢瓶及管道检测与维修、燃气灶具及配件、PVC管材、金属管材等(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福建省莆田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26日与莆田市政府签订《莆田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合同》(合同编号:莆建燃特[2004]1号),莆田市政府授予福建省莆田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在莆田市行政辖区内经营管道的特许经营权,依法从事管道燃气供应,统一投资建设和经营特许经营范围内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期限为叁拾年,自2007年12月1日起至2037年11月30日止。
莆田市LNG利用工程作为福建省LNG总体项目中八个子项目之一,莆田市LNG利用工程项目为新建项目,包括高压管道、输配气工艺场站、中压干管、用户供气系统、SCADA系统、CNG加气站 后方设施等,到2011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时年供气量为7.22万吨(折合10382万NM3),到2020年达到年供气量为16.2万吨(折合23237万NM3)。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于2003年7月份编制完成的《莆田市液化然气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得到省发改委〈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市液化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交能[2004]327号)的批复。 福建省莆田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为莆田城市LNG利用工程项目的唯一业主,负责建设和经营莆田市LNG利用工程项目,并于2004年9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与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签订为期25年的天然气购销合同。
福建省莆田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与莆田市政府签订《莆田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特许经营合同》(合同编号:莆建燃特[2004]2号),莆田市政府授予我公司在莆田市行政辖区内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特许经营权,依法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统一投资建设和经营特许经营范围内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特许经营的期限为叁年,自该合同签订之日起,可按照规定申请延长特许经营期限。
福建省莆田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城厢区管道燃气工程于2001年获得莆田市计委的立项批复(莆市计字[2001]326号文),截止到2005年12月底已累计投资总额12000多万元,建设完成了年供液化石油气2.33万吨、供气人口达13.5 万户(其中管道供气3.5万户、瓶装液化气10万户)规模的气化混气灌瓶站一座,及30公里城市中压输气管网、庭院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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